司法改革保障公平正义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并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多个方面推动司法体制改革。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
今年9月,上海召开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任命大会,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产生的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才能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延续半个多世纪的劳教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彰显了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进步。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救助条件和范围、细化了救助标准和程序、规范了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统筹安排。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体系正在建立之中。
《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杜绝司法腐败。今年1月1日起,全国3000多家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接受公众监督;检察机关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司法公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2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截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最高检、司法部部署在北京等10省(区、市)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在原有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基础上,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等三种情形纳入监督范围,由人民监督员启动相应监督程序。
司法体制改革具体举措也在有序推进。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据了解,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年内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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