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 (2)

江西: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 (2)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本原则。

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总目标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依什么样的法、治什么样的国”的问题。在总目标中,法治体系是基础,法治国家是方向,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相统一。没有法治体系,法治国家就没有根基;没有法治国家,法治体系就没有效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其鲜明的政治属性,党的领导提供政治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制度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供理论支持。

形成“五个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法治的系统性、严密性,决定了法治建设必须是法治体系建设。一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二是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四是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五是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是一个实践过程,是从立法到执法、司法、守法的贯彻推进过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就是看是否实现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科学立法是前提。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司法是保障。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机关必须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全民守法是基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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