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企业缴费对员工工资、就业的影响分析

养老保险企业缴费对员工工资、就业的影响分析

摘要:企业为应对养老保险缴费负担而进行的调整的确存在。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企业的负担较重,企业减负非常必要;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国家为推行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减少养老保险缺口,扩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堵住企业规避空间尤为必要。

一、引言

政府要想使某个具有公共特性的产品或服务在全社会得以普及,主要有两个途径(Gruber and Krueger, 1990):一是政府直接提供该产品,如公共品;二是政府强制其他社会主体提供,如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为内容的社会保障,其主要出资者为企业而非政府。前一种途径需要政府充足的财政投入作为保证,而后一种则被认为是政府在财政困难时期行之有效的公共品提供方法。Summers(1989)着重讨论了这两种措施对社会效率的影响。他认为政府对公共产品的财政投入最终会转化为企业的税收,而企业税收的增加会使劳动需求曲线下降,在任意工资水平下,企业愿意雇用的劳动人数减少。在这样的情况下,新的劳动力市场均衡表现为工资下降,就业减少,企业和员工各自分担一部分税收。相反,如果政府强制企业向员工提供社会保障,则在企业负担增加使劳动需求曲线下降的同时,员工还可能将社会保障的增加视为福利的增进,因此虽然每一个工资水平下所对应的劳动需求减少,但此时劳动供给量却增加,劳动供给曲线向右平移。劳动市场的均衡表现为工资较前一种情况更低,但就业有所回升。无疑后一种方法更有利于促进就业。两种途径之所以有两种不同的市场效果,关键在于职工将企业提供的社会保障视为福利的增加,愿意接受更低的工资,从而使企业将社会保障的负担更多地转移给员工。一种较为极端的情况是,员工对福利的评价与其对工资的评价完全一致,社会保障的增进表现为员工工资的同等减少,企业雇用人数不发生任何改变。

养老保险制度构成了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其对企业的影响亦可遵循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一是考察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是否对员工工资形成挤出,若有挤出效应,挤出效应多大;二是分析养老保险企业缴费对企业雇用人数是否有显著影响。这是本文的研究内容。就我国特有情况来讲,该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首先,企业作为社会保险的缴费主体,其缴费负担比其他国家重。以北京市为例,2009年北京市社保局规定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20%,基本医疗保险与大额互助医疗分别为缴费工资的9%与1%,失业保险为1%,工伤保险为0.3%,生育保险为0.8%[1],因此,企业每月累计为员工缴纳的保费为缴费工资的32.1%。若再考虑到各种税费负担,那么企业的生存压力非常大。其次,我国当前的产业结构还是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而这类产业对劳动力成本的文化最为敏感。养老保险缴费制度的改变对企业来讲,意味着劳动力成本的变化。因此认识养老保险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无疑有助于我们认识企业对劳动力成本变化的敏感性,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必要指导。

本文使用的数据是1998—2007年制造业企业报表数据。该数据是由我目“工业统计报表制度”收集的工业统计数据的一部分。用此数据进行分析有几方面的优势:首先,它收集的对象是企业而非居民个体,因此有利于控制企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差异。其次,数据样本大,可以有效避免小样本抽样所导致的偏差。最后,它对应的是我国制造业企业,而这些企业最能反映工资或就业与劳动力成本的关系。除此之外,我们还收集了1998—2007年全国各地/市的企业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在同一时间,该比例在全国各地/市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同时对同一地/市,该比例又在不同时间上有所调整。借助企业所在地变量和时间变量,我们可以把企业微观数据与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数据匹配,通过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上的差异,来识别养老保险所造成的劳动力成本上涨对企业的影响。在控制企业特征变量、地市固定效应、时间效应以及地/市随时间变化的宏观经济变量后,本文识别的基础来自各地/市社会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随时间变化的差异。类似于Gruber and Krueger(1990)、Gruber(1994)的研究,这些差异相对于微观数据是给定的。

回归结果表明,在控制企业特征变量、地/市固定效应、地/市宏观经济变量、时间虚拟变量以及行业虚拟变量后,地市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每增加1个百分点,企业将显著减少职工工资的0.34%。采用Heckman两步法控制企业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的选择过程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每增加1个百分点,企业职工工资将显著下降0.6%,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的增加对员工工资存在挤出效应。借助2004—2005年辽阳市、鞍山市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大幅下降所带来的“准自然实验”,结果也显示,2005年辽阳市、鞍山市企业的平均工资较沈阳市企业平均工资显著高15.1%,进一步印证了“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的增加对员工工资存在挤出效应”的结论。

对企业应付福利,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每增加1个百分点,企业对员工福利的支出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显著减少1.2%。考虑到样本选择问题后,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每增加1个百分点,员工福利支出仍将显著减少0.6%,这表明社会养老保险并未使企业在职工工资与福利之间进行转换。以员工工资与福利的加总量进行的回归显示,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每增加1个百分点,企业对员工的总支出将显著减少0.7%。

在企业雇用人数上,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每增加1个百分点,企业将显著减少0.8%的员工人数,“企业降低员工工资以及应付福利”并未带动企业雇用人数的增加。究其原因,“企业降低员工工资以及应付福利”可能反映的是企业通过降低员工基本工资,增加奖金、津贴等收入以规避养老保险缴费的策略性行为,而非员工意愿上工资的大幅扣减。

对不同类型企业养老保险的影响也存在差异。对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由于员工的收入较低,形式较为单一,同时他们也能更注重货币收入,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的增加对员工工资的挤出效应较弱,其雇用人数受到的冲击也更大。

本文在以下几个方面略有创新:第一,本文首次从员工工资、就业的角度实证探讨养老保险制度所造成的劳动力成本变化对企业的影响。第二,本文使用的数据是我国制造业企业报表数据,样本量大,据此得出的结论更具代表性。第三,本文形成自己独有的数据库。我们手工收集了全国各地/市1998—2007年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构成本文的识别基础。第四,本文还借助2004—2005年辽阳市、鞍山市养老保险制度的大幅度下降所带来的“准自然实验”,对文章结论进行必要的稳健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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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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