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
●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
●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
●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可以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
(摘自《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新华社发
20日,《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公布。推动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对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有何意义?在推进过程中,农民的权益怎么保证?如何避免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后造成“非粮化”“非农化”,影响国家粮食安全?记者日前采访了有关专家。
以经营规模适度为目标,促进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
《意见》指出,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南京农业大学教授周应恒表示,我国人多地少,户均耕地规模小,劳动生产率水平较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民非农就业收入不断提高,从事农业的意愿下降,粗放经营甚至抛荒已成普遍现象。同时,细小规模的农业难以应对国际竞争,发展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计算,平均每个农业生产经营户只能经营9.1亩耕地,每个农业从业人员只能经营5.2亩耕地,如果扣除物资成本后每亩耕地一年的净收益按500元计算,一个农业从业人员一年的纯收入只有2500元,不如在外打工一个月的收入。
“在中国农业和农村未来的发展中,必须要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表示。
“但应清醒认识到,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不能脱离实际,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盲目崇拜国外的大规模农场,要充分认识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说。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集中必然是一个不平衡的、渐进的长期过程。”韩俊说,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既要积极鼓励,也不能拔苗助长,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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