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

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

——谈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摘要:反腐倡廉神州兴,风清气正促梦圆。当前,全党和全国人民正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追寻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断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持之以恒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正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船长风破浪、扬帆远航,为中国梦圆梦成真,创造风清气正、催人向上向善的良好环境。

2013年以来,中央纪委先后两次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在机构和编制总数不变的前提下,重新排列组合、优化结构、内部挖潜,将纪检监察室从8个扩容到12个,保证把主要精力向主业聚焦,往监督和办案上用力。这是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有效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应当说,近来中央在反腐败体制机制方面一系列创新做法,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一 反腐败重在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近年来,反腐败工作不断推进,一件件腐败大案被查处,广大干部群众拍手称快,同时也对当前腐败现象反映十分强烈。一方面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腐败现象仍然屡查不止。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成效明显和形势严峻并存的局面呢?

究其原因,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与我国所处的特定历史阶段密切相关。当前,我国正在经历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历史经验表明,这一时期往往是腐败高发期。诱发腐败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的官德失守,也有社会的利益诱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反腐败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为腐败的滋生蔓延留下了空间。

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长期以来,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不够,反腐败机构分散,形不成合力。有的地方党委和政府给纪委交办了不少与反腐败工作无关的任务,纪委主业不突出,工作越位、错位、不到位情况时有发生。

微评

老虎不打不死,苍蝇不拍不灭,腐败不会自动消失,放任不管只能愈演愈烈。

反腐败问题上,不能只设“高压线”,关键得“通电”。

权为民所用,纵然是清风两袖,自当流芳百世传佳话;利为己所谋,即便有众多豪宅,也会遗臭万年殃后人。

有些案件难以坚决查办。有的地方党委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形象、影响发展,心存顾虑,甚至包庇姑息腐败分子;有的地方纪委执纪执法偏宽偏软,奉行好人主义,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致使很多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一些地方和部门腐败案件频发,却追究相关责任不够。

监督机制不完善。上级监督存在“鞭长莫及”的问题,巡视制度不够经常有效,派驻机构覆盖面不够广;同级监督忌讳多,觉得“大家在一个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这些年发生的“一把手”腐败问题,很少有同级纪委主动报告的;社会监督渠道少,受理的几率低,一些信息不够透明。

这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很不正常,必须有所改变。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随后,中央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紧接着,中央纪委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各级纪委也相应作出调整,建立起完善的反腐败体制机制,编织一张紧密无疏的反腐天网。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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