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2)

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2)

——谈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摘要:反腐倡廉神州兴,风清气正促梦圆。当前,全党和全国人民正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追寻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断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持之以恒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正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船长风破浪、扬帆远航,为中国梦圆梦成真,创造风清气正、催人向上向善的良好环境。

二 坚持“两个责任”明确谁来抓

2013年,安徽省对一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此举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领导干部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是抓不抓都行,而是必须抓紧抓好,“光说不练”会有严重后果。

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早在2008年,中央就提出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主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两个责任”,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就能形成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党委负主体责任。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是基础,只要党组织和领导真正负起责任,再难的工作也能抓好。各级党委要承担好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分内事情,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洁身自好、管住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有的纪委承担了很多与主业无关的任务,出现了“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状况。各级纪委应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完善失职责任追究制度。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承担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只有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再是“纸老虎”、“稻草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有坚强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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