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附加费征收虽然缺失规范,但如果在去向用途上能够给出明细,那么也有据可循。但事实,附加费征收之后的用途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其一,当然是政府作为财政收入用于公共事业,此一点更适合在预算民主的领域进行讨论。其二,“附加费”会通过补贴或结算差价的方式,直接变为企业的经营收入。在深圳、海南等地,“附加费”中的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排水、污水等设施运营,或通过服务采购向管网、污水处理运营企业补贴。其三,由于附加费的使用缺乏必要的信息公开,所以在政府支配和企业纳入营收之外,是否可以存在另外的用途,我们只能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对于附加费征收上的乱象,其解决办法并不困难,按照此前税费改革的基本思路,先对现有的附加费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区分,明确具体的属性和必要性。此后,取消一切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部分由费改税,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则依据实际情况降低收费标准,另外也可以走收费改为价格的路径综合解决。
概而言之,目前笼罩在居民头上的水电附加费征收乱局,在媒体率先揭露出来之后,必须要有具体的解决路线和时间表,毕竟,让“附加费”更加透明,这是政府执政最基本的职责所在。
【启示与思考】
说到底,尽管时下有些公共资源已经逐步市场化运营,然而,一些公共资源企业,乃至一些地方政府仍习惯于过往的行政化思路,过度干预市场价格,甚至不排除设租寻租的可能。
因此,眼下的当务之急在于,有关方面应该进一步清理种种陈旧、不合理的“附加费”,加快“费改税”的步伐,使得资源价格真实准确反映市场需求,并与市场实现联动。与此同时,还要加强监管力度,防范地方政府和权力部门以种种理由设立新的收费项目。
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只有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才有可能不断抑制行政力量的乱加价、乱收费冲动,并形成市场化的良性定价机制。
在市场经济时代,应当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各类不明不白的附加费不但挤压了价格市场化改革空间,还损害了公众的民生福祉,也助长一些企业不思深挖内潜、节约成本的惰性。治理附加费乱象,需要推进水电汽油等公共品价格改革,把各种不合理、不透明的附加费去掉。附加费不是弥补公共品价格缺陷的良药,价格缺陷应该通过价格改革来解决。不合理的附加费去掉之后,需要补贴的相关领域,可以通过税收来补贴。例如,去掉电价中的附加费,以税收来补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城市公用事业等。因为税收都需要法定,通过法律授权收税并补贴相关领域,不仅有法律依据,也能受到法律约束。
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普遍性降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收费标准超成本的切实降低;对确需保留的补偿非普遍性公共服务成本的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看来,国家已注意到附加费乱象引发的问题。各地各部门有必要认真对现存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清理,该砍掉的坚决砍掉,对于的确需要保留的项目,应在设置、征收、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管,确保它们真正用于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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