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须完善“五大体系”(3)

海南: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须完善“五大体系”(3)

摘要: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安置体系、就业体系、社会保障体系与征地工作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消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住房保障等在内的完整的保障体系,但一下子建立起非常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不现实的,只能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一般应从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险入手,实现最基本的保障。第一,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范围。对于被征地农民收入低于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的,把他们纳入城镇社保范围中,使他们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第二,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要舍得让利,尽最大限度减轻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的负担,让被征地农民有能力参加养老保险。同时将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作为征地补偿费用的重要构成部分,纳入征地成本。第三,建立多元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并建立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入、风险共担的机制,引导社区经济、企业、慈善机构及个人等方面的捐助,来充实被征地农民医疗救助基金。

建立健全征地工作监督体系,有效防范损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强化监管,这是减少征地矛盾、遏制征地腐败问题的重要环节。一是全面公开征地信息。严格执行征地程序,公开征地审批、补偿标准、安置方案、补偿结果等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土地补偿费的数额,分配和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要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定时在村公告栏中公布。二是实施群众参与机制。让群众参与安置区的规划选址、设计和监管工作。对群众关注的安置住房问题,在设计、建设及分配上要全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在追求整体美观基础上,讲究实用。三是加强征地实施全过程监督。建立征地调查审核确认机制,征地调查结果应经征地工作人员、被征地农民代表、权利人共同签字确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跟进介入。对于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作者系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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