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目标、任务和措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献,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关键时期,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任务艰巨而紧迫、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仍相当程度存在,严重损害了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因此,建设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宪法法律严格实施。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和带头守法,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
(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政府要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凝聚发展改革共识,用法治方式营造发展改革环境,用法治办法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更有力的措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决定》强调,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法律是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协调不同利益的最佳调节器,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通过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形成整体、全面、合理的制度安排,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促进各种利益依法调解、各种矛盾依法解决、各项社会事务依法管理,有利于促进社会成员依法享有权利、行使权利、维护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从而推动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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