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为树立契约精神营造良好环境(2)

甘肃:为树立契约精神营造良好环境(2)

摘要:全社会尤其公权力带头尊重契约,履行契约,维护契约,契约意识和规则意识方可得以孵化、培育和成长。契约精神不会凭空出世,要有其生长发育的空间和土壤。全社会尤其公权力带头尊重契约,履行契约,维护契约,契约意识和规则意识方可得以孵化、培育和成长。

其次,国家公权力要带头遵守契约。契约的签订主体并不仅仅局限于公民个人或企业之间。公权力机关往往与社会成员订立契约,作出承诺,成为契约的一方主体。本质来说,公权机关进行社会治理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权,即是履行与人民所订立的契约。公权力机关必须认真对待相关契约,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努力践行。如果公权力部门将自己凌驾于自己所参与订立的契约之上,不受契约的约束,随意撕毁或变更协议,朝三暮四,朝秦暮楚,那么,不但订约的社会成员的利益会受到影响,尤为严重的是,这样的做法透支权力的公信力,给社会树立恶劣的示范榜样,社会成员照猫画虎,有样学样,不可能形成履约共荣、背约可耻的观念。

第三,非常重要的是,作为契约的维护者仲裁者的司法机关,尤其应该依法公正裁决,给社会以正当的预期和激励。人们之所以要遵守自己作出的诺言,自我约束,履行合同,最为重要的原因是,如果他不这样做,不但在道德上是受责难的,而且可能引发对方的诉讼,在公正的诉讼中,他可能败诉,可能赔偿, 还可能被强制执行。司法机关的判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体现国家的意志。这必然对于签约的双方都具有震慑力,谁不认真履约,谁就可能受到国家力量的惩罚。这样就形成人们对履约的正当期待和确定性预期。守约有利,违约受罚,正面的激励必然促使更多的人积极履约践诺。相反,如果裁判不公,履约的不一定受到保护,违约的却能够得到利益,那么,将会形成错误的激励和期待,欺诈、背约等就会横行于世。

契约精神不会凭空出世,要有其生长发育的空间和土壤。全社会尤其公权力带头尊重契约,履行契约,维护契约,契约意识和规则意识方可得以孵化、培育和成长。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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