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公布,决定中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制度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意义解读:由形式内化为道德约束】
宪法宣誓是指宣誓主体——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任前向宪法作出庄严宣誓,以表示今后在行使公权力时将严格贯彻宪法精神,以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虽然宪法宣誓看起来只是一种形式,但却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通过这种仪式化的程序,可以强化官员对人民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赋予一种崭新的时代形式。
首先,宪法宣誓有助于增强宣誓主体的宪法意识,将仪式内化为对宣誓主体的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宪法宣誓制度将通过这种庄重的形式强化宪法精神,使宣誓主体——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效忠宪法的宣誓,接过人民授予的权力,强化了人民主权的理念,有助于他们在行使职权时忠于宪法,尽忠职守。同时,面对宪法宣誓,意味着宣誓主体的每项职务行为都要受到宪法约束,都有宪法依据,这也是他们对民众作出的承诺。也意味着违宪行为要受到制裁。
其次,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宣誓的庄严性和神圣性强化了公民对宪法的认识,使宪法不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不再只是写在纸上,而是突出了人民权利本位的理念,是每个公民享有广泛权利的象征,也督促人民主动去监督宣誓主体的职务行为,一旦他们违反了宪法,违反了对民众的承诺,民众就有权利去主动向其问责。
再次,宪法宣誓仪式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宪法宣誓仪式对“保护公民权利、限制公权力”理念的强化,必将增进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公权力的意识,以及公民的法制意识,并增强民众对公权力的信任,从而在整个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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