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现状:97个国家宪法规定了宣誓制度】
宪法宣誓制度对多数人来说可能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其实在国外已经非常普遍。
据统计,在世界124个国家的宪法典中,有97个国家的宪法规定了宣誓制度。而在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等,该制度也一直实行。
各国就职宣誓制度都以效忠宪法为主要内容。多数国家都将举行宣誓仪式作为宣誓者开始执行职务的必要条件,因而一般都规定宣誓应在宣誓者开始执行职务之前或者就职时进行,如新加坡宪法规定,任何议会议员在议会宣誓之前,不得在议会中参加任何有关立法的议事活动。爱尔兰宪法规定,任何拒绝或忽略作宣誓的法官均被视为业已辞去其职务。而有些国家受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精神的影响,他们的宪法确认在法院或法官面前进行宣誓,如美国总统宣誓就职时,所有法官皆可受理宣誓事宜,但通常由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总统就职大典的见证人。
虽然我国大陆地区之前并没有法律上的宪法宣誓制度,但实际上新当选的领导会在就职仪式上发表履职讲话,其中就包含了宣誓内容。例如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就职演讲时就曾庄严表态:“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人民,忠于祖国。”
而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公务员虽然没有正式的宣誓制度,但各地区零散的宣誓制度早就见诸报端。2004年河南省荥阳市市长杨福平就首开地方行政首长宣誓之先河,他手持《宪法》,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面对国徽宣誓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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