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福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65年的执政历程中总结法治建设经验和教训开辟出来的独特道路。它是适合中国国情,有灵魂、有方向的道路,是通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唯一正确的道路。

走什么路,举什么旗,定什么制,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改革发展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综观世界各国的法治经验,凡是法治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走对了路,举对了旗,定对了制。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我们要走自己的路,这条路叫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有三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个方面规定和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上要坚持道路自信,首先要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决定》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党与法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在理论上两者是对立的,将问题命之为“党大还是法大”?《决定》对此作了科学的回答。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我们推进法治领域各项建设、改革,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

在世界范围内,观察政党与法治的关系,可以发现一条规律,任何国家的法治都是在政党的领导下完成的。美国的联邦党领导确立了美国的宪制。现今奥巴马领导的民主党正在推行符合本党性质的医改法。英国所谓议会政治,就是哪个党控制了议会,哪个党不但控制政府,同时也控制立法。日本自民党曾长期执政,现在也在竭力推动代表其右翼倾向的宪法修改。统计发现,即使标榜司法独立达到极致的美国,其实也是政党在左右司法。自1789年以来,被任命的112名联邦大法官中,除极个别外,其余皆有政党背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典型的“政治性法院”,其所谓独立,可以摆脱议会、政府干涉,但其法官不能不受任命他的总统所在政党的影响。通过政党的领导推动法治发展,是世界性经验,是法治的普遍性规律。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坚持党的领导,既符合法治发展规律,也符合中国实际。我们党通过65年治国理政的探索,已找到了党领导法治的有效方法,这就是《决定》所总结的“三统一”与“四善于”。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党既要领导立法,也要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全面护法。落实好“三统一”、“四善于”,处理好党与法治建设五大环节的关系,党就能与法治融为一体,党的领导就不至于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就能真正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把党与法治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的。设问党大还是法大,就如同设问火车头大还是铁轨大一样,也是荒谬的。火车运行离不开铁轨,党的领导要依靠法治;但如果没有火车前行,铁轨则没有任何价值,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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