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引领中国国家治理走向成熟定型

法治引领中国国家治理走向成熟定型

摘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纵观世界、引领未来,劈波斩浪、领航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使我国的国家治理模式发生巨大转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决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定位为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体现了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与高度清醒的历史自觉。这一判断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判断,可谓一以贯之,前后呼应。这两大《决定》凝聚了党中央对转型关键时期中国面临的重大问题的思考成果,是当代中国改革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都历史性地指向国家治理问题,预示着中国国家治理正式开启迈向成熟定型的进程。

30多年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与探索实践,已经一再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制度的优势。2006年,我国超过日本成为第一外汇储备大国。2010年,我国经济总量赶超日本,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2013年,我国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近日,商务部更明确表示,2014年中国很可能实现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吸引外资金额。这意味着,百余年来中国将首次成为资本净输出国,全球经济的重心也将进一步东移,东风之劲力已经让世界为之震惊。这些成就充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的优势,我们具有充分的理由坚定不移地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然而,增强自信并不是要固步自封,必须把自信建立在深刻清醒的理性认识和坚如磐石的精神信仰之上。毋庸置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是管用的、有效的。但同时,它也需要依据国情民情的变化不断完善与发展,特别是随着中国社会转型与改革的深化走向更加成熟与定型。

必须承认,无论是中国的政治制度或是经济制度,还是其他体制机制的建设,都还有待完善,需要在未来的道路上不断加以建立健全。邓小平同志早在1992年在视察南方重要讲话中就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正因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今天,我们亟须一种制度化的力量,一方面明确和巩固业已取得的成就、经验、优势;另一方面,也要依靠制度的力量去构筑一个各领域都规范有序的现代国家,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使国家治理走向成熟定型。

这种制度力量,必然是“法治”。“法者,治之端也。” 国无法不立。法律是治国之大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要立规矩、讲规律、守规矩,而法律是治国理政最重要的规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更是我国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最基本方式、最鲜明特征。然而,从现实来看,以领导意志扭曲法律规则,把制度当成橡皮泥的做法,在某些地区、某些领域仍然存在,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用现代民主和现代法治从根本上摆脱人治,引导社会各领域都走上规范发展的正确道路,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纵观世界、引领未来,劈波斩浪、领航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使我国的国家治理模式发生巨大转变。当然,这种转变不会一蹴而就,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依法治国将深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领域,从方方面面构成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实现我国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转型,为中国未来发展释放源源不断的正能量。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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