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2)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2)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持之以恒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全体公民广泛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培育,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要认真做好并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推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做法,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等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谋划和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观念并重的理念,注重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进一步树立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的理念,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树立注重实效的理念,探索建立普法宣传教育效果评估标准体系和跟踪反馈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善于抓住重点、分类施教,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文化产品创造和推广,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普法宣传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全覆盖。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渠道,提高普法实效。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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