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法治才可真正达到“治”(2)

只有法治才可真正达到“治”(2)

道德教化不能弥补人治的先天缺陷

看来伯乐是靠不住了,那能不能换一种思路,通过政治思想教育,把所有官员的道德品质都提高上去,来实现人治呢?这种德治的思想,从孔子时就开始了。自此以后,两千多年,历朝历代,有哪个政府不主张道德教化的?可是其结果又如何呢?官员队伍的道德素质整体上真的是越来越高吗?虽然没看到对这一问题的系统性研究,但就从中国古人对先王时代、西方对古典时代的无限追慕来看,答案似乎并不是肯定的。由此看来尽管道德教化能够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但单靠这个来弥补人治的缺陷也是靠不住的。

更严重的是,人治的问题还有一种自我放大的效应。也就是说,当一个较高的职位被一个不称职、有私心的人占据,而又缺乏对他的制度约束时,那么不仅仅会导致他本人处事不公正,更严重的是他用人也将会出于私心,任人唯亲甚至卖官鬻爵,从而导致更多的官职被腐化分子窃取。这一类似核裂变链式反应的效应会使人治的问题迅速扩大泛滥,形成一个个吏治的重灾区。所谓的塌方式腐败,就与这一效应不无关联。

用法治代替人治

如上所述,我们既无法保证选上好人、能人来当官,又难以有效提高每个官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换句话说,就是无法解决人的主观参差不齐这一问题。那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呢?办法是有的,那就是以社会的客观来限制人的主观,用法治代替人治。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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