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看户籍改革发力(2)

从《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看户籍改革发力(2)

国务院法制办表示,征求意见稿是在认真总结各地居住证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同时,在机动车登记、驾照申领等方面也给予便利。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认为,相比过去的有限权利,征求意见稿已有了极大的进步:

许光建:最重要的是就近免费接受义务教育,这可能是居住证中最大的含金量。这是很多新市民和流动就业人口最关注,也是列入了最重要的权利。

让“新市民”享受到教育、医疗、购房等“同城待遇”,这无疑是进步,但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将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和高考、住房保障等权利纳入进来,而是将其列入了逐步享受的权利及便利。

虽然,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接受免费的义务教育,但是《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是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受的权利及便利。这意味着,居住证持有者不能马上实现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征求意见稿也要求,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及标准。许光建表示,能实现的已经马上实现,但是像高考名额分配等需要改革的时间:

许光建:最难的是高考的问题,涉及到大学教育部门在不同地方的名额,这和高教资源不均衡有很大的关系,这个问题解决还是有一定难度,主要问题集中在北上广深,这可能真的需要创造条件,可能是要逐步解决问题,是要针对这几个大城市。

同时,住房保障也被列入了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受的权利及便利。许光建认为,住房保障需要地方政府“真金白银”的财政支持:

许光建:住房保障是地方政府真的要花钱的。有些像大城市也没有那么多资金实力去保障在地方有居住证的老百姓都能够获得住房保障,即使说现在能提供,如果你资源是有限的话,也需要排队,恐怕也没什么意义,所以确实需要有一个过程。

这对于很多期盼的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个遗憾,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改革的目标在前方,总有一天会实现。不过,也有网友表达对于居住证改革推进表达了担忧,最担心的就是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公共资源有限、财力不足、还要防止大城市病。面对这些问题,居住证制度推行起来还需要哪些配套的改革?如何才能让“新市民”们真正融入正在居住的城市?

要想真正融入一个新的城市,恐怕关键还是身份问题。为此,在《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明确了有关落户政策: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证发放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评价,事实上,这一动作背后正代表着我们新型城镇化脚步在加快:

许光建: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核心就是老百姓到城镇中享受到和当地老百姓差不多的公共服务和待遇,平等对待每一个人,是最重要的,我们以前提了很多政策口号都很好,必须落到实处,像居住证制度就是很实在的一个措施。

不过,对于不同人口规模的城市,在《意见稿》中,居住证落户的条件是不一样的。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落户条件,只要求在当地要有稳定工作并有稳定住所,同时缴纳社保不超过三年;而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意见稿》中则提出,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换句话说,这就是明确了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在积分制下进行居住证的落户。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授竹立家分析,这可以避免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过的类似“贫民窟”这样的困境:

竹立家:根据印度、巴西以及阿根廷的经验,当城市的承载力非常脆弱时,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周边就形成了所谓的贫民窟,这些人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稳定住房,他们的生活条件是相当差的,我国要吸取这种教训,作为发展中大国、一个正在向城镇化迈进的大国,我们要避免这种类似的困境,因此,这种积分标准相对来说是合理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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