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让权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不仅是治理国家的工具,而且是规范社会关系、裁判纠纷诉讼的主要标准。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在事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和重大影响,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信仰,尊重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克服人治思想,坚决避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现在,有的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认为法律只管群众不管自己,遇到用法律约束自身或本部门行为的时候就有抵触情绪;对涉及自身和本单位利益的事情,常常希望通过“私下协调”等绕过法律的方式处理,这完全背离了法治精神。所以,我们要坚决反对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制定和推行违反法治原则和法律规定的土政策、土办法。

法治思维与特权思想水火不容,克服特权思想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守的防线。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提高,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更加注重程序公正。因此,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还必须切实增强程序意识,真正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程序办事,真正让权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