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不仅是治理国家的工具,而且是规范社会关系、裁判纠纷诉讼的主要标准。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在事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和重大影响,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信仰,尊重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克服人治思想,坚决避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现在,有的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认为法律只管群众不管自己,遇到用法律约束自身或本部门行为的时候就有抵触情绪;对涉及自身和本单位利益的事情,常常希望通过“私下协调”等绕过法律的方式处理,这完全背离了法治精神。所以,我们要坚决反对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制定和推行违反法治原则和法律规定的土政策、土办法。
法治思维与特权思想水火不容,克服特权思想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守的防线。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提高,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更加注重程序公正。因此,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还必须切实增强程序意识,真正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程序办事,真正让权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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