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进城“新市民”群体调查:亦工亦农、亦城亦乡 (3)

转户进城“新市民”群体调查:亦工亦农、亦城亦乡 (3)

加快农村产权改革夯实城镇化基础

重庆市农委经管处处长黄君一说,户籍制度改革不可能单兵突进,要使农民进城平稳有序,农业生产不发生大的风险,就必须加强包括农村土地在内的农村相关权益的安排。

首先,要建立、完善在农民进城后留在农村的土地处置管理平台,要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提高土地租金等收益,并通过相关法律、规章明确,农民转户进城后,农村土地不得撂荒。在处置上,鼓励将承包地交给农业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按协议分享收益。对于自愿放弃承包地的,可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转让给其他村社成员或愿意迁入村社的其他农民,转让价格由供需决定,实现规范有偿退出。

其次,要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真正明确承包地、宅基地、村组集体资产权属关系,在确权颁证的基础上,通过法律确认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所有者,农民作为土地经营、使用者之间的权利关系,依靠落实农民的财产权利,尤其是农民的土地经营权等,使农民真正在法律上拥有占有、支配、处置这些财产的权利,这样才能解决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

不愿种地,却很“惜地”

在现阶段,农村土地是转户“新市民”最重要的财产。单从土地利用情况来看,目前离开农村、融入城镇过渡期中,不少“新市民”土地心态矛盾复杂:一是认为种地不赚钱、效益差,转户后要么就近种起“懒庄稼”,要么将土地撂荒或送给别人种;二是认为土地升值潜力大,有“惜地”情结,转了户也不愿将承包经营权交还给村集体。

不少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转户“新市民”的土地心态对于完善农村土地政策有着启示:在户籍改革中,要充分尊重转户群众保留农村财产性权益的诉求;另一方面,要完善、健全相应农村土地、集体资产权益等有偿退出等制度安排,使农民土地可顺畅流转、自愿退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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