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4)

在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4)

核心提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都要敢抓敢管,敢于担当,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努力开创弊绝风清强县富民的新局面。

三是要坚定不移强化权力制约,抓好源头治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进一步推进“透明政府”建设,不断完善落实工作清单制度,让干部的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要加快工程招投标、项目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惩防体系建设,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根本上解决干部因权力失范而贪腐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县直、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述德、党政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制度,促进权力公开运行。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同步强化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坚定不移查办腐败案件,全力预防和惩治腐败。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政治生态中的雾霾。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的深入,中央对“四类干部”的工作鼓点越来越紧,查处越来越严。王岐山书记表示,就是“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省委书记王儒林指出,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通过查办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多发的势头,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强大震慑,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仅要对上级交办的案件认真查处,还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近年来,我县个别党员干部因腐败问题被问责查办,教训十分惨痛,启示十分深刻。我们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绝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绝不允许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要突出加强对容易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的煤焦、土地、交通、城建、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坚持分层分类,增强反腐肃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大对买官卖官、插手工程项目、私设小金库等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借婚丧嫁娶敛财敛物、社会福利分配偏亲向友、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等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打破贪腐的“生存网”,切断贪腐的“食物链”。尤其是对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一件、一个都不能轻易放过,要坚决严查重处。

五是要坚定不移给予“撑腰做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退出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把原本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为案件查办“撑腰壮胆”,在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经费保障和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予以支持,并积极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审计机关协同办案。对纪检监察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坚决做到不干扰、不插手案件查办。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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