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式民主的“软肋”与“硬伤”(4)

西式民主的“软肋”与“硬伤”(4)

四、止于“选举”的民主

民主不等于选举,民主和选举不能等量齐观、等同视之。真正的民主体制应该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覆盖起点、过程、结果等各个阶段。然而,现代资本主义民主却大都沉迷于“选举”这一初始环节,“人民主权”被置换成“人民的选举权”,民主被简化为选举,选举又进一步简化为投票,而对于决策是否民主、管理是否民主、监督是否民主等方面却并不感兴趣。比如,极力鼓吹“民主化第三波”的亨廷顿就认为:“全民选举最高决策者是民主的实质。”如果过分强调选举,就必然导致民主机制的失调,民主链条的断裂,民主就只能止步、定格于“选举”这一外在的形式。

止于“选举”的民主只顾开头,不顾过程和结尾。这种民主即便有始却不一定有终,即便能善始却未必能善终。正如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卢梭在批判英国代议制民主时所说:“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期间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台湾当局前行政院院长刘兆玄在清华大学(台湾)的演讲中深有感触地说:“在台湾民主就等于投票”,台湾民主“从制度上来看的话,完美。但我们最终的目的选举要干嘛?是选贤与能。我们选了多少贤选了多少能,这样想的时候心就凉了”。西式民主就是选民一人一票选举政治家,选举之后的事选民就管不了了,顶多等下次再来投一次票,久而久之,民主就在这种残缺的惯性中周而复始,像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无可救药。

其实,民主是基于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的长期实践,采取何种民主形式必须与各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社会状况、人口结构、宗教信仰、民族构成、经济发展水平、法制意识、国民素质等因素相结合,否则很难有效运转。民主的形式并非只有一种,泾渭分明的“选举”是民主,谋求共识的“协商”也是民主;参与式民主要发展,代议制民主也要发展;直接民主的价值不容否定,间接民主的作用同样不可贬低。殊不知,美国的立国原则、《独立宣言》以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都是协商民主的产物。选举是必要的,是民主的重要表现和实现形式,但并非民主的全部和实质。资本主义将“选举”抬升为民主的唯一形式,抬升为衡量其他国家能否通过民主门槛的唯一指标,而一旦“选举”这块西式民主最后的遮羞布被揭开的时候,西式民主真不知还能剩下什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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