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新一轮土地改革必须“谋定而后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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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在即 三大涉农改革初登一号文件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将于12月中下旬召开,会议主要将部署明年工作任务,并就明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行讨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将成为核心议题。根据往年惯例,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所讨论的内容将成为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基础,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行互补。业内认为,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表态来看,明年一号文件很可能聚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垦、土地改革也有望成为会议重要内容。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以来备受各方关注,作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释放红利将让亿万农民受益。中央深改组成立以来共召开七次会议,其中两次聚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由此可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极受重视。

今年9月底,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12月初,中央深改组又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查看全文

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的司法保护

加强农民土地权益的司法保护,是建立健康有序的土地流转秩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条件。当前,司法机关应当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的土地流转政策,依法调整土地流转利益关系,确保农民土地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司法保护坚持三项原则。其一,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原则。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是农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在土地流转的各方主体中,作为个体的农民处于弱势地位,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和平等保护,准确适用法律政策,充分保障农民诉权行使,依法确认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切实维护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和流转收益。其二,维护土地流转合法有序原则。慎重对待地方性土地流转政策下产生的矛盾纠纷,平衡处理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与保障农民权益之间的关系,依法保护合法流转,坚决制裁违法流转,促进形成积极稳健的土地流转秩序。其三,注重协调和解原则。土地流转纠纷涉及人员多,现实因素与历史遗留问题交织,权利义务关系复杂。人民法院应当尽可能采取协调、调解、和解方式,促使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依法稳妥处理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重大问题。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很多问题涉及国家法律的实施,事关经济政策的推行和社会稳定大局,既要严格执法,也要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妥善处理。第一,严格执行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法律认定标准。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在没有经过合法征收程序,没有给农民必要、合理的补偿之前,不能因城市规划而发生土地性质转变与所有权人的变更。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这一标准,有效制约、及时纠正侵犯农民土地权益行为。第二,正确认定宅基地流转的效力。【查看全文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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