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2)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2)

当前存在的主要不足

从调研中有关部门和基层反映看,当前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不足或挑战。

(一)在有关问题看法上有争论,认识尚需统一。一是针对股份合作制改革全覆盖的要求,部分基层干部认为远离城镇的经济薄弱村或空壳村改革后的股份无实际价值。这种看法注重股份分红功能,忽视了其在固化集体财产关系上的长远意义。二是针对集体资产量化的范围,一些基层干部觉得应对全部集体资产进行彻底量化。这种看法,没有认识到公益性资产、资源性资产难以货币计量的客观现实,没有看到股份在收益分配中已涵盖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资产产生收益的实际。三是针对股权静态管理的政策要求,少数人认为要尊重传统习惯,对未撤村建居的村社实行动态管理。这种思维,沿袭了早先农村土地承包中“生增死减”的惯性,忽视了“权跟人(户)走”的改革取向和基本立场。四是针对深化改革的方向,个别人要求把股份经济合作社完全改造为独立的纯粹市场主体。这种观点,误把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同于一般公司企业,忽视了其政治功能。

(二)在配套政策支撑上不到位,瓶颈亟待突破。一是因历史和政策原因,未完全为集体资产依法颁发土地证与房产证,影响了资产权属的法律效力,削弱了集体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有效性。二是在税收政策上视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公司企业,税收负担大为加重。三是金融机构以缺乏法律明确规定为由,不认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不予其信贷。

(三)在改革深化提升上受制约,机制有待创新。一是股权流转受制约。尽管允许股权在社内流转、部分地区向社外流转放开,但其主要功能仍被视作分配的依据,从而导致股权在现实中难以流转起来。二是经营机制搞活受制约。农民对经营风险存在强烈的回避心理,发展活力不足;董事会成员等经营管理者一般只能拿到由上级政府核定的工资薪酬,缺乏开拓创新的物质利益激励。三是经营人才素质受制约。董事会成员大都是原村社班子人员,经营能力普遍偏低。四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

(四)在发展集体经济上压力大,扶持急需加强。一是发展空间小。在城郊地区,受规划管控的部分村社在城镇规划上无项目安排,不符合规划的物业却需拆除,改造提升难;村级留用地政策在县级层面未有效实施,已实施的地方指标少、落实难,办理手续时间跨度长;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山区,则普遍缺乏兴建物业项目的区位优势。二是社会负担重。在“撤村建居”社区,公共财政未能及时均等覆盖,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占股份经济合作社总支出的比重较大,且在转为城市社区过程中原村社公益性资产的移交处置缺少补偿。三是分配要求高。原社员变股东后,分配意识不断强化乃至膨胀;部分村社干部为“凝聚”人气和在换届中能继续当选,存在实施超收益分配或无收益分配的冲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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