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长新常态下的财税体制改革

经济增长新常态下的财税体制改革

摘要:我国以往的财税体制改革,包括1994年的以及其他几次影响较大的财税改革,都与经济的高速增长相伴随,依托经济和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以及交互作用所提供的巨大空间,财税体制改革得以在一个相对宽松的条件下展开,可以通过“增量调整”的方式逼近或实现改革目标。

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契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正在我国全面启动。作为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而系统部署的第一项重大改革,这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新变化,标志着中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完整准确地把握这些新特点、新变化,对于正确领会此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精神实质,运用新思维和新办法做好相关工作,完成改革的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财税体制改革要适应经济增长“新常态”

我国以往的财税体制改革,包括1994年的以及其他几次影响较大的财税改革,都与经济的高速增长相伴随,依托经济和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以及交互作用所提供的巨大空间,财税体制改革得以在一个相对宽松的条件下展开,可以通过“增量调整”的方式逼近或实现改革目标。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在中国经济增长发生转折性变化、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启动的。在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后,中国经济转入中高速增长平台,在以化解过剩产能为核心的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企业的兼并重组甚至退出市场成为不得不付出的代价。2008年以来刺激政策所形成的累积和溢出效应仍在持续,宏观政策的选择和调控空间有所缩小。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形势下,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着与之前大不相同的新课题和新挑战。

首先,不仅财政收入增速随着经济增速的换挡而放缓,而且财政支出压力也在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进行而增大,财税体制改革不得不在一个财政收支形势相对严峻的条件下进行,“增量调整”的传统改革路径由此变窄。

其次,不仅财税体制改革需要消化前期刺激政策产生的诸多不利因素,而且要为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的改革“红利”,财税体制改革不得不在一个宏观经济形势相对偏紧的状态下进行,突破既得利益等改革障碍变得愈加困难。

再次,我们不仅对财税体制在经济增长发生转折性变化背景下的运行规律尚未充分掌握,而且亟须探索新的与经济增长“新常态”相适应的宏观调控机制和方式,财税体制改革不得不在一个改革压力相对偏大的情势下进行,渐进完成改革任务、从容实现改革目标的传统格局难以再现。

因此,适应经济增长“新常态”,在一个与过去30多年大不相同的经济增长结构的基础上构建起与之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新格局,是此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二、财税体制改革要匹配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我国以往的财税体制改革,多是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棋局上加以部署的。比如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即是基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而启动的,无论是基本目标还是评估标准,一直沿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税体制基本框架”的表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部署的则是全面深化改革,与以往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是一个领域或几个领域的改革,而是改革的全面深化,其目标是站在国家治理总体高度、统领所有领域改革的总目标,即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此背景下,财税体制改革自然要超越以往仅限于经济体制领域的局限,立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服从与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因此,将财税体制改革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定位,从而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实现改革的联动,形成改革的总体效果,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相较于以往的重要变化和突出特点。这也就意味着,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从局部与全局的集成上整体考虑,统筹谋划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和行动路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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