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建构: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2)

信任建构: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2)

二、信任: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要件

合作虽然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内在逻辑。但合作互动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建立在治理主体之间彼此互信的基础之上。“信任是合作的前提,有信任才会有合作。只有信任与合作完全一体化的时候,即当合作型信任关系出现的时候,人类才真正进入一个普遍合作的社会,人们之间的合作才不只是工具和手段,而是稳定的社会关系。” [5]由此提出了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信任议题。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脉络里,信任具有较长的历史积淀。传统典籍中,“信”和“任”连用时主要表示“相信并加以任用”。如《史记·蒙恬列传》:“始皇甚尊宠蒙氏,信任贤之。”又如《南史·荀伯玉传》:“高帝重伯玉尽心,愈见信任,使掌军国秘事。”

在近现代,信任一直是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在比较不同的社会行为后肯定地说,“离开了人们之间的一般信任,社会自身会变得犹如一盘散沙,因为几乎很少有什么关系能够建立在对他人确切的认知之上。如果信任不能够像理性证据或个人经验那样强或更强,则很少有什么关系能够维持下来。” [6]克拉斯·卢曼、罗纳德·巴伯尔、弗朗西斯·福山则从制度和文化的角度来理解信任,认为信任是社会制度和文化规范的产物,更是引导人们理性行为、生成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因为,“信任是从一个规矩、诚实、合作的行为组成的社会群体中产生出的一种期待。”[7]由此可见,社会学者对信任的解读不再限于个体范畴,而是将它置于社会环境之中,关注它对社会秩序的重要性,认为信任不仅直接影响社会行为,而且是社会秩序和治理活动的促成物。

社会信任虽然提供了国家治理所需要的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信赖和彼此支持。但实际上,国家治理还离不开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赖和“托付”。因此,相对于社会学者主要讨论社会信任,政治学者重点关注了政府信任。诸多研究者从政府与公众之间关系的角度讨论了政府信任,认为政府信任实际上就是公众对政府的期望和支持。如米尔特认为 政府信任就是“公众对于政府如何基于公众期望运作的基本的评价。”[8]相比较而言,国内研究者主要从国家治理的角度认为,政府信任“包括对政治体系及政治生活方式的信心,对政治制度、政府及政策的信任,对公职人员的信任和公众之间的信任。”[9]宽泛而言,“政府信任是公众在社会生活尤其是政治生活中与他人在一起时所感受到的开放、合作和容忍态度。它可以体现公众在政治生活中相信他人或者其它的团体对他本人的态度如何的信心强度。”[10]很多实践表明,“政治社会建立的基础正是人民与政治权力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这种互信关系赋予政治权力强大的立法威力。”[11]总而言之,政府信任是一种积极心理,这种心理能促使政治生活主体形成对政治体系的相信、信赖、托付和支持等积极态度及行为。

其实,无论是社会信任还是政府信任,都是现代国家治理所必须的基础。它们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主客体在互动合作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心理预期、理性认知、情感偏好和价值取向等主观因素,共同构成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要件。

其一,信任能生成国家治理所需的社会秩序。早在2500多年前,政治学鼻祖亚里士多德就开宗明义地说,“城邦是若干家庭和种族结合而成的保障优良生活的共同体,以完美的、自足的生活为目标。我们说,这就是幸福而高尚的生活。”[12-1]时至当今,过上幸福而高尚的生活依旧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指向。尽管对于何以达致幸福而高尚的生活,不同的人给予了不同的阐释,但是在纷繁复杂的争论中,仍有一个基本共识。那就是只有在有序的社会中才能过上幸福而高尚的生活。秩序之于国家治理固然重要,但是构建秩序的道路并不平坦。真正有助于构筑良好社会秩序,乃在于从根本上夯实信任根基。诚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一种政体若想长期维持下去,那么城邦的所有部分都应该愿意看到其存在和维持。对于一切城邦或政体都相同的一条普遍原则,即城邦的各个部分维持现行政体的愿望必须强于废止这一政体的愿望。”[12-2]亚氏在这里揭示的就是信任的重要价值。承继亚里士多德的信任传统,人们一直坚信政治体系的巩固、国家治理活动的开展、社会秩序的维系,都从根本上取决于信任。信任之于国家治理,犹如空气之于人的呼吸和命运。一旦信任受损,社会有机体就会遭受瓦解,进而难以形成凝聚力。

其二,信任能奠定国家治理所需的社会基础。任何政治社会活动都是建立在一定社会基础之上的。国家治理也不例外,良好的社会基础是国家治理活动有效开展的前提。这种社会基础正是公众之间、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信任、支持和托付。实践表明,稳固的信任关系,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治理根基。因为“通过互惠和信任,可以把个人从缺乏社会良心和社会责任感的、自利的和自我中心主义的算计者转变成为具有共同利益的、对社会关系有共同假设的共同体的一员,从而构成了将社会聚合在一起的粘合剂。”[13]帕特南对意大利地方治理进行20多年的跟踪研究,已经证实了信任对地方治理的重要作用。

其三,信任能促成国家治理的重要指向——促进社会融合。现代国家治理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促进社会融合。社会融合是“把个体结合在一起的社会纽带,是一种建立在共同情感、道德、信仰或价值观基础上的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以结合或吸引为特征的联系状态。”[14]然而,社会融合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建立在社会成员彼此互信的基础之上。正是在信任的环境里,人们才会认识到彼此团结的重要性,才会不断增强参与意识和行动趋向,进而推动社会的组织结构逐渐从“原子化结构”向“晶体化结构”转变。

至此可以清晰地看到信任与国家治理之间的逻辑关联: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在于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良好的社会秩序不是自然生成——它建立在一定社会基础之上,维系于社会成员之间、社会成员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建构。由此,信任构成国家治理的基础性要件。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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