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建设,要切实保障司法公正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体,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快推进司法领域改革。通过司法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推进阳光审判、阳光检务,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建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保证司法公开。
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对案件实行全程监控和质量管理,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明确司法过错责任认定标准、纠错主体和启动程序,加强对错案责任的倒查问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任何枉法裁判、任何权力、人情、利益等干预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积极推进综治、审务、检务、警务、法律服务走进基层活动,切实做好治安防控、法律咨询、预防犯罪等工作。充分发挥诉讼、仲裁、调解、复议等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积极为弱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加强政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建设,选配和管理好司法机关干部。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高效廉洁的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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