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制度改革推进治理现代化(2)

以党建制度改革推进治理现代化(2)

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意味着不但党的建设制度必须科学化,而且党的执政能力也必须现代化。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质上就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种要求从根本意义上讲,就是要着眼于实现党的执政能力的现代化。

从现代政治学说的原理来讲,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各个主体自我管理能力和执行国家制度能力的现代化。这些主体既包括执政党,又包括执政党的党员,因为党的执政能力只能通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实践才能具体体现出来。因此,影响党执政能力的因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方面的原因,又有现实方面的原因;既受到制度方面的影响,又受到干部素质方面的制约。

为了实现党的执政能力的现代化,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面,应该关注以下两个问题。

把握好改革的价值取向。由过去的国家统治向国家治理转变,就意味着要更多地倡导和落实民主、平等、协商、参与、合作、分权、责任、法治等理念,从而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和风险,提高社会治理的实效。从本质上说,这些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相通的,理所当然的也应该成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坚持好民主、平等、责任、法治等理念,就必须着眼于落实党员的主体地位、扩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保证党内决策的科学性以激发党的活力,必须着眼于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必须着眼于严格党的纪律、坚持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有效地遏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必须着眼于建设好党的基层组织、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条件下党执政的时代特点,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动员和吸引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从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的现代化。

坚持改革的历史传承。中国的现代化必须是建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之上,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也不例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向历史学习,因此,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同样必须处理好改革创新与历史传承的关系,既要有时代特色,又不能背离历史的传统。

作为一个有着90多年历史的大党,有着许多优良的基因,这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可忽视的历史资源,值得我们认真加以发掘。就拿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来说,长期以来一些干部作风不好被人诟病,几乎成为一种顽症,严重破坏了党群关系,削弱了党的执政能力。但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倡导在全党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全党的作风大为改观。一个党几十年前所创立的群众路线,在新的世纪里还能取得如此的成效,确实出乎很多人的预料。类似这样一些好的传统、好的作风、好的做法,是党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也是党成功执政的重要保障。如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以制度的形式加以继承和创新,确实值得我们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认真地加以思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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