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6)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6)

六、为基层党组织做好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支持

16.落实经费保障。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确保经费足额发放、专款专用,丰富基层党组织的资源,提升基层党组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水平,保障村干部合理待遇,落实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政策。全面建立并落实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设立支持基层党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资金,综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对边远、贫困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支持保障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从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通过财政拨款、党费返还、企业支持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17.健全服务阵地。在实现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全面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场所功能、规范场所建设、提高使用效率,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场地保障。把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在新兴领域、流动党员集聚的地区整合或新建一定规模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或党员教育基地。提升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水平,集中力量加强中心站、示范站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有条件的社会单位的场地资源应向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开放。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推广基层党建全程记实系统等经验做法,充分运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资源开展服务、组织活动,通过简报、信息、手机党课、微信等形式,将中央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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