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依法治国的意义内涵和基本原则(3)

中国特色依法治国的意义内涵和基本原则(3)

正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把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依法治国和坚持党的领导从本质上来说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两者是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关系。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而坚持依法治国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和保障党的领导取得成功的最佳途径。当前,一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党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把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做主有机统一起来。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做主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其中,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保障,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的全面实现。而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因此,要切实通过依法治国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同时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把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统一起来。改革与法治内在统一、相辅相成。改革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否则就可能引起混乱。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法治必须紧跟改革的进程和步伐,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否则就可能被废弃淘汰。因此,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在法治保障下不断深化改革。

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当前,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作者单位: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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