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教育改革的制度“红利”(2)

释放教育改革的制度“红利”(2)

(二)

改革的动力、创新的活力和发展的内驱动力,连接着中央和地方,连接着教育行政部门和办学主体,也连接着家庭和社会,而这些都是衡量教育治理现代化是不是真的现代化的多维度标准。

2014年2月底,一场为期一周的雾霾笼罩在北京上空,北大附中为此停课,北京市海淀区教委严令禁止之下,北大附中仍坚持停课,此事件引发了教育界和社会关于“学校是否有权停课”的广泛讨论。

能否停课不能由学校说了算,职称待遇问题不能帮助教师有效解决,教师住房等待遇没有保障……面对这些困惑,期待学校获得更广泛办学自主权的呼声从未间断过。

教育治理能力如何?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是否体现了现代化特征?关键看权力与权利二者关系的处理以及二者的现实状态和未来走向。在围绕权力与权利的博弈展开这一对关系的实践中,以权力的实施压制权利的行使,绝不是现代化的教育治理。

教育作为连接整个社会的末梢神经,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全局性作用。教育领域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步走向,都涉及公共利益,必须行之有据、处之有理。此前广州媒体曾报道,白云区教育局宣布因承办合约到期,收回几所民办学校承办权,重新进行招投标。舆论质疑集中在对两所已经建立了18年,广受欢迎且被评为“区一级学校”、“特色示范学校”的学校,停止招生的依据在哪里?又有多大的必要性?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将教育行政权力配置的各种失衡归纳为五个方面,越权管理教育、扩权管理教育、交叉管理教育、集权管理教育、代替地方和学校管理教育。

善政必简,政贵有恒。我国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便是教育行政权力配置的科学性与效率性问题。权力下放不充分,则抑制发展活力;财权、人权与事权不匹配,则制约教育改革。这也是为什么改革开放30多年来,自上而下的改革,越往下行,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自主性越弱。

要真正释放基层改革的活力和创造力,就要敢于自我革命,积极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型关系,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释放和提高教育改革的执行效率。今年以来,教育部的一系列举措可以视为对这一变革的积极回应。

7月,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10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10月28日,废止《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等一批行政审批文件,不再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依据。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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