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回归“法官”记(迈向法治中国)

院长回归“法官”记(迈向法治中国)

摘要:“除法院明确规定需要院长审签的情况外,院长不再过问其他法官审理的案件,到目前为止,由院长、副院长组成的审判委员会主要负责总结审判经验,没有讨论过一起个案。”横琴新区法院副院长曹如波说,“比如谢伟东法官现在办理的案件,按以往流程,涉及查封、扣押及诉讼保全的案件,都需庭长、院长逐级审批签字,如今都由审案法官依法自行处理。”

2014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和同事们一起向宪法庄严宣誓后,披着法袍的谢伟东,走进珠海横琴新区法院第一审判室。

这是一起新加坡居民和澳门居民在横琴岛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庭审一直持续到中午11点半。

离开担任了10年副院长的珠海市斗门区法院,来到横琴法院任专职法官8个月以来,这已是谢伟东审理的第184宗案件。

从法院院长到专职法官,谢伟东能实现角色回归,要从横琴法院成为司法改革的探路者说起。

横琴新区法院成长于粤港澳高层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2013年年底挂牌,2014年3月开始受理案件,司法改革蹄疾步稳: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隶属于任何内设机构;实行“法官优而精、辅助人员专而足”的人员配备模式,1名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取消案件审批制,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由法官直接签署,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由合议庭成员签署……

“以前做副院长,大部分时间用来开会、听取分管部门和法庭的汇报,那时也审案子,一年10件左右。”谢伟东说。

作为专职法官,不再担任其他行政职务,谢伟东在过去的8个月里,受理案件184件,结案132件。翻开谢伟东的日程表,没有了参加行政事务性会议的记录,取而代之的是审案、写作或修改裁判文书。

更深刻的改变在于责任明确了。“以前案件判决可能会由法庭庭长、副院长或院长来分担责任,现在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作为专职法官审理案件,要独立终身承担责任,感觉担子越来越重。”谢伟东坦言。

“横琴地处粤港澳合作前沿,2014年9月之后珠海的涉外涉港澳案件都在横琴法院审理,像上午这样的涉澳民事案件占民事案件的60%,很多相关法律都要从头学起。”谢伟东说,他几乎把自己的休息时间都腾出来学习,花了大量时间去了解港澳、涉外法律。

“除法院明确规定需要院长审签的情况外,院长不再过问其他法官审理的案件,到目前为止,由院长、副院长组成的审判委员会主要负责总结审判经验,没有讨论过一起个案。”横琴新区法院副院长曹如波说,“比如谢伟东法官现在办理的案件,按以往流程,涉及查封、扣押及诉讼保全的案件,都需庭长、院长逐级审批签字,如今都由审案法官依法自行处理。”

在横琴法院,院长、副院长也要按法官会议的安排审理案件,8个月来曹如波已受理案件30余件。

无抗诉、无改判、无发回重审、无超审限案件、无上访、无涉法涉诉投诉——“六无”,这是横琴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开张以来交出的成绩单。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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