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到了攻坚克难阶段”(2)

“财税体制改革到了攻坚克难阶段”(2)

———访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

财税改革进入深水区

财经周刊:2015年被定义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财税体制改革同样要进入深水区,它将会面临哪些难题?目前的税改对公众又有哪些影响?

贾康:目前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到了攻坚克难的阶段。对于财税体制改革来说,企业、公众最关心的就是税改。税制改革任务包括,“营改增”、资源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环境税和个人所得税。最先做到位的应该是“营改增”,按照计划,2015年“营改增”要实现全覆盖。比如“营改增”改革,总体来说有一定共识,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一些行业也面临短期的难题;而资源税改革,各方顾虑就更大一些了,有的行业一直说自己受不了。如煤炭资源税从量变从价,对煤炭行业而言,同时整合税外其他各种基金和收费,使其一开始实际税负基本不变,企业能接受。但以后企业还是要适应从价征收后市场波动带来的考验。关键的问题在于,不是要让煤炭行业完全吸收税负,税负应在产业链上传导到中游和下游,这才能促使大家从自身利益出发,节能降耗。这就又会涉及电力体制改革。中国80%的电是火电,但目前电力改革关键部分,发电和配电两端的改革,寸步难行。煤已经不可逆转地由市场去定价格,但电力领域却过度垄断、过度管制,不能够让市场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比价关系、价格形成机制严重扭曲。

税改可以说影响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资源税,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改变以后,市场会更多体现资源产品、能源产品的稀缺性,使相关产品价位走高,企业有了竞争中节能降耗的压力,以及千方百计开发有利于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的动力,市场优胜劣汰会挤出落后、过剩产能。资源税负传导到最终消费品,老百姓的生活品也要受影响,这不可避免,不能回避这个问题。

财经周刊:提到财税改革,绕不开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应该如何看待分税制改革?目前的财税改革又该如何和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衔接起来?

贾康:从大方向上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和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制度安排,别无选择。不能把1994年后出现的一些问题,如地方基层困难、土地财政、隐性负债问题的板子打在分税制身上。而恰恰是1994年以后,省以下没有真正进入分税制状态,分税制没有能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地贯彻落实,才造成这些问题。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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