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中国必须赋予最高决策者更大权力(4)

转型中国必须赋予最高决策者更大权力(4)

第三,习近平以不足两年的时间改变了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态,证明其拥有卓越领导人的品格和承担更大责任,驾驭更大权力的能力

或许有人担心,权力过多集中在单个人手里会产生风险,邓小平就特别强调权力过分集中的危害。其实,两个新变化能够消除担心,一个是领导人任期制决定了,没有人不考虑滥用权力的身后风险,另一个是中国民众已经实现觉醒,所谓“邓公最大的贡献是教会了国人如何思考”。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将权力交给谁。如果交给弄权者,再小的权力都会被滥用,如果交给拥有高尚情怀或拥有英雄主义情结的政治家,权力就会造福于社会。简言之,权力没有好坏之分,关键是看掌握和使用权力者的品德和境界。西方有位政治家说过这样一句话,你要想知道一个人的品德就赋予其权力。

不管是分权制国家还是集权制国家,权力最终都要托付给具体领导人,而这个托付方式和程度,一定与政治制度和国家的文明程度相一致,相吻合。美国是一个分权制衡的国家,但其权力也非没有至高无上者,且不说行政权力交给总统后,其便拥有了选人用人权,也就是组阁权。就是从司法权来讲,至少其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拥有绝对的权力,包括总统选举出现争议,最后都要服从大法官们的投票结果。正是这个原因,美国一位大法官说了这样的经典话语:不是因为我们没有错误而拥有终极权威,而是因为我们拥有终极权威而没有错误。

由此而言,在特定国家和一定历史阶段,不仅需要研究和关注如何托付,更要研究托付给谁。德国人赋予了希特勒巨大的权力,结果给德国乃至世界带来灾难。我党赋予邓小平至高无尚的权力,但他不留恋权力,而是取消官员终身制,由此改变了权力的授受关系。显然,习近平上任以来的行为已经反映出他的权力观,同时彰显出他的品德。可以断言,习近平的精神世界和价值观念,足以支持其掌握巨大权力而不会滥用权力。

二、权力的本质与规范权力的目的

赋予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更大的权力,需要破除一个认识或理论误区,就是人民史观和英雄史观的绝对化。根本而言,二者互为动因,相辅相成。即人民群众为历史发展奠定力量基础,而英雄则是在关节点上催化和破土,尤其是把存在于民众中的力量引向正确方向。没有英雄的民众是乌合之众,没有民众的英雄则无用武之地。正是这样的逻辑关系,关节点上离不开英雄的作用,今天中国需要英雄。赋予最高领导人更大权力,就是为民族创造英雄。

十八大刚结束,笔者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主题是“中共权力实现顺利交接”。当时虽然与海外专家一同对十八大权力交接作出肯定性评价,其时尚没有真正认识到这次权力交接的极端重要性。因为胡锦涛的彻底交权,而让习近平的领导能力迅速显现出来。试想,如果因循旧例,采取“扶上马,送一程”,那么习近平的杰出领导才能就无法迅速反映出来,时间一长人们就会麻木和懈怠,再加上十八大前中国的社会矛盾和民众心态,已经进入危险状态,未必给新任领导人更多时间。所以,习近平上任就能够施展宏图大志,这是具备创造历史的政治领袖的幸事,也是全党与国家的幸事。既然党和人民已经向习近平作出第一次别于以往的授权,那么就应当以更大勇气进行第二次授权。

到这里,我们确需要对权力的本质作出认识。政治学家、社会学从不同角度给出定义。德国政治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力意味着在一定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美国现代社会学奠基人帕森斯认为:“权力是一种保证集体组织系统中各单位履行有约束力的义务的普遍化能力。”美国政治思想家乔·萨托利认为:“权力,至少是政治权力,一般与强制与可强制性,惩罚与可惩罚性有关。”法国哲学家福柯简洁概括为“权力是各种力量关系的集合。”笔者认为,权力就是影响力与支配力。当然,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或其他权力有所不同,政治权力更多是从政治制度或政党政治上看问题。这里讲的是政治权力。

至于规范权力,我们也可以作出分析。毫无疑问,任何政治制度都谋求将“权力关到笼子里”,区别在于笼子的钥匙掌握在谁手里。这就意味着以笼子约束权力,其根本目的不是消除权力,而是避免滥用权力。这方面也有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美国的制度最大特点是分权制衡,这种分权制衡奠基于美国人对极权的天然恐惧。即便这样,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权力运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也是根据国家利益需要和时代需要来决定。

西方虽然遵循了亚当斯密《国富论》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再加上卢梭的契约论,洛克的分权制衡学说,奠基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权力架构。我们在看到其权力制约的同时,还应看到其因需要作用的调整。比如,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是最大限度削减政府的权力,即政府是“守夜人、敲钟人”,但美国和西方国家经济危机来临,美国迅速推行“罗斯福新政”,政府的权力随之大大提升,并且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同。有人说,美国人民赋予其总统极大的权力,结果把美国从经济从泥潭中拯救出来,同时还产生了一个美国人眼中的伟大总统。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中国的政治权力运行模式与西方存在一个很大差异,西方国家虽然是“三权分立”,但总统组阁后在行政领域却有充分的决策权。中国民众称赞普京的强势,其强势并非仅缘于其刚强的性格,很重要的是拥有解散国会的权力,有即时撤销失职部长职务的权力,等等。中国最高领导人没有组阁权,其本人与领导集体同步产生,这就意味着领导班子架构源自上一任领导人和领导集体的意志,这虽然有利于集体领导,但客观上削弱了最高领导人的权力与权威。仅此一点,就需要赋予最高领导人更大的权力。

我们需要解放思想,变换思维,要看到任何制度设计,都存在集权,要么是党权或政府权力高度集中,要么是利益集团以隐蔽的方式集中某一种操控政治和经济的权力。所谓西方的政治寡头和金融寡头,所谓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都属于集权的特殊形式。举例来看,上个世纪90年代,俄罗斯私有化浪潮中诞生了包括别列佐夫斯基、霍多尔夫斯基在内的“七寡头”,他们操控了俄罗斯的经济和政治。媒体披露,叶利钦曾与“七寡头”达成一项秘密协议:寡头们支持叶利钦连任,叶利钦保证维护寡头利益。有人甚至说,俄罗斯寡头中的教父别列佐夫斯基,他可以宣称自己为俄罗斯选择了两位总统。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矛盾产生出来,寡头们逐渐演变成普京新经济政策的障碍,为了破除障碍,普京明确提出:“寡头们不可以、也没有权力影响政府的决策。如果有人不喜欢这样,如果有人已经习惯了无政府主义,那我很抱歉,他们将必须遵守新的规则。”结果七寡头在普京的铁腕下,要么丧命,要么流亡或破产,俄罗斯的权力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当然,这也不意味着俄罗斯再没有党政之外的集权方式,正如俄罗斯著名社会学家奥尔嘉·克鲁斯诺夫斯卡娅所说:今天的俄罗斯,最高权力阶层中官僚贵族所占比例,已经从戈尔巴乔夫时期的4.8%增加到58.3%。这个数据中实际上包含了权力集中和分配方式。所以,笔者强调赋予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以更大的权力,即便不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理论和治国理念角度分析问题,只是从以显形集权遏制隐形集权,从规范权力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角度看,也是必要的,积极的。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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