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法治进程回眸:绘“法治中国”新蓝图(4)

2014年中国法治进程回眸:绘“法治中国”新蓝图(4)

七、司法改革试点亮点频现

司法改革的核心目标就是要勘定司法权力的边界,规范权力的运行,让审判的归审判、行政的归行政,司法必须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当前,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之中,上海等地的司法改革试点也已拉开序幕、亮点频出。

相对于前几轮司法改革,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终于回归体制的轨道,真正触及体制问题,而不再局限于工作机制的改革。特别是人财物由省级法院统一管理,就是司法体制上的一个重大变化。

2014年6月,中央决定就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4项改革,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作为司法改革试点中的唯一直辖市,上海的司法改革试点颇为引人关注。

上海在市二中院、市检察二分院及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检察院等8家单位先行试点。试点方案包含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省以下法检人财物统管等五项内容。根据方案,上海准备用3—5年的过渡期,逐步实现不在办案岗位法官、检察官的择岗分流,法官、检察官主要从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中择优选任,同时从优秀的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人才中公开选拔或调任法官、检察官。过渡期结束后,上海将形成法官、检察官占33%,司法辅助人员占52%,行政管理人员占15%的合理人员比例。  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有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担当“探路先锋”。但是,司法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在具体措施上积极探索实践。各地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司法机关的实际情况,分类分层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齐步走”。

新一轮司法改革纲要公布后,一些基层的年轻法官担心会被“一刀切”,从法官变为法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个别地区的法院出现了年轻法官“出走”现象。实际上,司法改革的初衷就是要让最优秀的法官留下来,就是要向办案任务最繁重的基层法院倾斜。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实际运作特别是选配法官时,不能简单地论资排辈,而要根据法官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职业品德来合理选拔,不能搞“一刀切”。如果出现因司法改革而使得基层优秀年轻法官大量流失,那就与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期待司法改革试点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沿着法治的轨道遵循司法规律顺利推进、依法推进,真正革除影响公正司法的体制之弊。

八、念斌案坚守疑罪从无彰显司法正能量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两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毒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念斌4次被判死刑,3次被撤销判决,最高法6次批准案件延期审理,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再审宣判念斌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在面向外国驻华使节的开放日上,对念斌案等热点话题进行了回应,称此案的处理彰显了国家审判机关在坚持疑罪从无的理念。

“疑罪从轻、留有余地”的司法潜规则,往往是滋生冤假错案的主要“元凶”。要防范冤假错案,必须将“疑案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法律事实”是依靠完整的证据链支持的法律意义上的拟制事实,法官必须也只能依据用证据说话的“法律事实”来判案。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念斌案疑罪从无的司法正能量在2014年岁末在其他两起案件中得到彰显。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12月中旬,最高法院根据河北省高院申请和有关法律精神,决定对备受关注的河北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院进行异地复查。这几起案件表明,法律规定的“疑罪从无”原则必须真正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落实,才能从制度上杜绝冤假错案。唯有加大对冤假错案制造者的问责力度,实行终身追责,让制造冤假错案人员付出沉重的代价,才有可能使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真正兑现和落实,才有可能有效遏制各类冤假错案的发生。

唯有深化司法改革,彻底清除司法潜规则,实现完全彻底的法院独立审判,兑现宪法第126条关于独立审判的庄严承诺,法院才能不受公安、检察院的影响,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真正做到疑罪从无,才能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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