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新办法 分三类考核(4)

北京市出台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新办法 分三类考核(4)

  基本合格者

  不能晋升薪级工资

据介绍,对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突出“奖”,他们可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其中,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享受国家奖励规定中的其他奖励条款。

对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突出“惩”。他们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或取消其下一年度参加更高等级岗位竞聘的资格。连续两年考核均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向较低等级岗位调整,如不服从组织调整或调整到新的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等。

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

聘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岗位存续的,如工作人员提出续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当与其续订。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聘期结束后,事业单位可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

专业技术岗考核示意图

副高职称及以下

由部门领导考核

正高职称

成员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工会、知名专家、群众、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等

由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考核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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