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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青:农村形势与土地流转政策(11)

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当中也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出了要求,这里边涉及到土地流转的,比如说要发展,提出来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要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的服务和管理的网络,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地非农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奖励和补贴。同时指出来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强制推动,这个是一号文件当中。在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当中,对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来明确的政策要求。

首先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就是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规范的实施办法,这就要做实验,做试点,要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这是一个。

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问题,一号文件里提出来要符合规划和用途的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这也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提出来而且也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有序的推进这项工作的试点,关于完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制度,提出来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问题。

对于推进征地制度的改革去年的一号文件也提出来,要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这是文件里政策的规定,那么在现实当中,我们在现代的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当中,现代农业的发展当中,土地流转加快和农业经营的主体多元化,已形成了一种趋势。而且最近几年,我们国家农村土地的经营方式在发生着明显的变化,这个变化发现在哪儿?比如从农村土地流转,我说的这个土地流转是指的耕地的流转,是指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的流转,实际上到2014年的上半年为止,全国承包耕地的流转面积达到了3.815,这个和五年前2008年也就是十七届三中全会那一年,是那一年的3.5倍。流转的比例全国农村的承包土地的流转的比例达到28.8%  ,也就是接近三分之一,也就是说我们农民承包的将近13亿亩耕地当中有28%不到29%的土地实现了流转,从农户数算,我们农村当中,农民家庭有2.263亿户,这里边大概有4400多万户,也就说五分之一左右的农户…发生了流转出了承包耕地的行为,占20%左右,20%的农户把自己承包的地流转出去,这是一个情况。

再一个就是农业经营的主体在日益的多元化,就是说这里边包括像种粮大户、专业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比如说农业部的调查,种粮大户2013年的数据,种粮大户有68万户,根据2013年的调查,到2012年底,当然现在这个肯定还是要增加的,全国的家庭农场87万多户,经营耕地的面积达到1.7亿多亩,当然到现在为止还再继续发展,还在变化。再比如农民的专业合作社到了2014年的8月份的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是121万多家,这是跟2010年相比,也就是四年的时间,是2010年的三倍多。

也就是说农业经营的主体在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承包的耕地,土地发生了所有权和承包权经营权的分离,这个实际上是农民改革35年以来农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发生了两次分离,第一次分离是所有权,也就是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与农户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就所有权跟承包经营权形成了农地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形式,而且由国家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农民对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它是一种用益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利,而且也由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来保障和来调整这个关系。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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