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以抓细抓实、环环相扣的策略,整饬党风、严惩腐败,净化了发展环境,振奋了党心民心。
山南地区检察机关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具体指导下,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的各项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惩贪腐、树检威、重民生这条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了解实情,立足检察职能,以惩治建设领域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在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职务犯罪惩防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为使山南地区社会和谐、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山南地区检察分院狠抓反腐,运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配合”的侦查一体化机制,侦破了一批影响经济发展的大案要案。 2014年,共查办自侦案件34件34人,其中大案23件23人,要案3件3人,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办案过程中,山南地区检察分院始终将为山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放在首位,注重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反腐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反腐倡廉既是实现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是否和谐稳定,不仅要看党的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主要的是要看党员干部的作风是否端正,是否自觉维护以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中央明确指出“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它反映了党中央对反腐败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深切期盼。
为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山南地区检察分院全面落实维稳十项措施,强化维稳协调联动机制,把维护稳定融入到反贪工作当中,作为核心任务、首要工作,在打击腐败的同时做到一切服从于稳定、一切服务于稳定,确保维稳的各项措施在全院上下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妥善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坚持维稳工作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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