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预防,努力创建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在反腐工作中,预防和查处是同样重要的,汉代王符说过:“慎微防萌,以断其邪”,是说应当在不良因素尚处于萌芽的时候就采取措施阻断其生长和发展,不能因为刚开始只是小事就不予以重视,任其发展。在反腐工作中亦是如此,不能抓大放小,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从根本上刹住贪污腐败之风。
检察机关要把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放到同样的高度,不能忽视预防的重要性,要做到招呼打在前,预防走在前,从干部思想源头杜绝职务犯罪,要着眼于保护干部和服务发展,克服就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通过查办和揭露犯罪,以犯罪嫌疑人作为反面教材,以案释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威慑,通过惩罚犯罪者来警示、教育其他干部。在预防职务犯罪的实践过程中,山南地区检察分院注意克服和避免重打击、轻预防,打防脱节的状况,结合实际制定了《山南检察分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方法进行系统的规定。
为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加深入开展,在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办案组成员应分析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商量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查找发案单位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并根据案件办理情况给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出一项书面的检察建议,并在案件办结以后,为落实检察建议、整改措施等对案发单位进行一次回访,落实案发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从而留住地方资本生根,吸引更多的外来资本进驻。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检察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方面要维护宪法权威,加强权力监督,维护全地区司法公正。要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切实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切实做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正确处理好加强司法监督与维护司法权威的关系,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限制政府职能部门的公权力,《决定》为制约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公权力做出了详细的规范,强调“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当前检察机关在工作中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以及监督中无法、无规可依等问题,为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法律监督职权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政府部门是依法行政的主体,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因此,保障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与职能,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检察机关在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对立案以及诉讼等工作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勉为政,保障行政权严格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监督,提升全地区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首先,必须要做到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正确处理好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保障民众法治信仰。其次,要在办案中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工作中,应当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健全完善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诉讼终结等法律制度,规范办案,从制度上杜绝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担当起刑事诉讼监督重任,在执法中尊重和保障人权。最后要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和制约。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等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在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还应完善与其他各单位之间的协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预防经济犯罪体系。依法查处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移民补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以及金融、信贷等领域出现的侵吞、截取、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犯罪案件,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护改革发展成果,让国家政策、措施承诺规范、有序地执行和兑现,树立地方较好较高的社会信用度,为争取更多更好的政策、更大更强的项目营造好环境。
同时,要继续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重点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坚持查办与预防并进,注重预防方针,从源头也就是从领导干部的思想着手,扼杀腐败萌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现象。
党施廉政,民沐惠风。今后,山南地区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定信心、加大力度,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作者系山南地区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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