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大多生活在国外的华人社区,依靠乡邻接济度日,一些逃犯彼此联络、感情慰藉,在这些群体中开展追逃追赃攻势,往往能够形成连锁效应。”徐进辉说。
此次被“攻心”的“逃官”颇为可观:广东省开平市政协原副主席冯某从新西兰回国自首,开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原局长关某从加拿大回国并退缴赃款1700多万元。重庆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逐案制定”的方案,促使4人归案。涉嫌贪污200多万美元的重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某,从利比里亚回国自首。
最后两招,是“釜底抽薪”。
第八招,是加强防逃机制建设,重视对重大案件嫌疑人及其他可能潜逃人员的资金和行踪监测监控。
第九招,是积极探索开展对潜逃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没收工作。最高检挂牌督办的10起违法所得没收案件中,已有5起申请法院审理。
重庆市犯罪嫌疑人宁某案发后潜逃非洲,谈起逃亡的日子,懊悔不已。他对检察机关坦言:“非洲物质紧缺,经常停水停电,吃得很差,蚊虫又多又大,又得不到家人的帮助。到非洲不久,遇上流行病,哪里也不敢去,就跟坐牢差不多。原本以为只要离开中国,就可以逃避惩罚,过上安逸的生活,哪知道会有这样的下场。”
浙江省苍南县某村支部书记赵某贪污土地征用补偿金后潜逃缅甸。在那里,他生活无着,也不敢与家人联系,走投无路之下,走进缅甸有关部门,申请回中国投案自首。
“切断境内外经济联系,追逃与追赃相结合,是促成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重要条件。目前,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案件已大幅减少。”徐进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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