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以三大平台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人民法院报:以三大平台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摘要: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人民法院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优化服务功能,打造便民平台,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司法服务。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其中一项就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应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三大平台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应当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首先领导干部要有正确认识。领导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重视三大平台建设,并在工作中体现出“全院一盘棋”思想,带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其次,全院干警要积极行动。目前,仍有部分干警认为三大平台建设是个别部门、个别人员的事情,与己无关。对此需要加强教育和引导,使其认识到三大平台建设牵涉到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息息相关。三是社会公众要有正确的认识。人民法院应加强宣传和引导,让公众对司法公开有正确的认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公开”并不是所有案件都要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以及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均不公开。

二是人员和经费支持要到位。首先要做好部门预算,积极向党委汇报寻求支持,争取配套资金,并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其次要注重培养招录专门人才,可以通过招录专业人才、培训现有人才等各种渠道来培养信息化专门人才,确保本单位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第三要加大对干警的培训力度。要根据审判、执行各个岗位的不同特点,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业人员来院培训,现场解疑释惑,提升干警的操作能力和信息化办案能力。

三是考核奖惩要到位。首先要纳入年度考核。将三大平台建设各项工作分解责任到部门、到个人,对于在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其次实行责任追究。公开的信息必须是准确无误的,要经审核人员审核确认的数据才能向公众或当事人公开。若公开的数据有误,可以在平台上倒查每条数据的经办人和审核人,追责相关人员。三是奖励推陈出新。表彰目前做得好的干警,奖励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出创新举措的干警,对工作突出的个人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方面优先,推动三大平台建设的不断完善。

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人民法院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优化服务功能,打造便民平台,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司法服务。

                                                               (作者系安徽省铜陵县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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