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制约监督一定要有新突破(3)

权力的制约监督一定要有新突破(3)

三、强化人民民主监督,深化反腐败高压态势,这是有效制约和监督的保证

强化人民民主监督,提高监督的威慑力,有三件事需特别关注。

一是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新闻舆论没有强制力,但它具有公开性、广泛性的特点,在现实生活中拥有号召力、影响力和整合力,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人民群众的力量集聚起来,威力无穷。在社会主义社会,新闻舆论工具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喉舌,既要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也要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呼声。有些贪官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媒体曝光,一旦丑行昭然天下,就成了过街老鼠。因此,创造条件使人民群众积极运用舆论工具,对权力实施制约监督,是当前必须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二是要大力激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人民的力量是最强大的,与广大人民群众相比,领导机关、管理部门和公职人员,都是沧海一粟,如果人民群众都能积极参与对权力的监督,那么任何滥用或腐败行为都将无藏身之地。人民群众是权力滥用或腐败的最大受害者,因而对权力的监督有着天然的积极性,但要把这种积极性转化为现实力量,须作艰苦的努力。一方面,要调动好群众监督的积极性,积极创设条件,采取各种方法措施,拓展群众监督渠道,让群众监督既便利又廉价,随时随地都能参与。另一方面,要保护好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对群众监督要高度重视,及时作出负责任的回应,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绝对保护群众监督的权益,决不允许任何报复行为的发生。

三是要深化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高压态势,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腐败分子胆战心惊,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但也应该看到,反腐的形式还很严峻,任务还很艰巨。因此,要进一步健全及时发现、揭露和查处腐败的机制,不断提高查处腐败的能力,让每一个腐败分子都无法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腐败分子善于伪装,不作艰苦细致的努力是很难及时发现的。反腐肃贪的专门机构一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有的各种制度手段,主动出击,如通过专项清理、廉政检查、核实财产收支、发动群众举报等途径,挖掘案件线索,积极主动查处腐败分子。同时,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让搞腐败的人付出沉重的代价。如刑罚要重,治腐要用重典,党员干部违法犯罪要加重处罚;经济处罚要狠,要让腐败分子倾家荡产,经济上得不到任何好处;从业限制要严,要剥夺腐败分子拿高薪发大财的机会,让其后悔一辈子。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震慑腐败,增强社会反腐的信心。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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