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权力运行要公开透明,让阳光照耀全过程,这是有效制约和监督的关键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就必须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要全方位公开权力运行信息。凡是涉及公权运行的信息,如权力清单、规则程序、过程结果都要及时公开,成绩要公开,问题也要公开,好事好消息要公开,坏事坏消息也要公开。总之,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以外,其他的权力运行信息都应该公开。如果对官员有利的公开、不利的不公开,想公开的公开、不想公开的不公开,那么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就显得毫无意义。
二是要创造高效便捷的权力公开机制。高效,就是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渠道,把权力运行的各种信息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要健全领导机关、管理和服务部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机制,也要拓展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如在某些组织或公职人员故意隐瞒信息的时候,通过公开质询、公开报道或曝光等方法,达到信息公开的目的。便捷,是指人民群众能够通过最便利的手段、最低廉的代价,获得权力运行方面的最多最真实的信息。创造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机制,是党和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的根本性措施。
三是要完善权力公开的法规制度。权力公开,对公共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权力是一种巨大的制约。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不能仅靠官员的自觉性,必须有相应的法规制度作保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制定专门的权力公开法规,公开什么、公开多少、什么范围公开、什么时候公开、官员的责任、公众的权利等,方方面面都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权力运行的公开性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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