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兴邦,腐败亡国,这是历史一再昭示的真理。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这是新的反腐“动员令”。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惩治腐败问题上态度坚决,一批违法乱纪的“老虎”被打掉,一些嗡嗡乱叫的“苍蝇”被拍落。事实证明,无论权力有多大、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会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可以说,我们党以重拳反腐的实际行动,构筑起惩防腐败的“高压线”与“防火墙”。
然而,我们也应看到,尽管反腐败工作成绩卓著,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但滋生腐败的土壤仍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是我们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的有力武器。
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应树立“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思路。青海生活环境相对恶劣,有的党员干部就觉得,只要工作做好就行了,借口公务活动“小吃小拿”、利用公权之便“小卡小要”不过是对艰苦工作环境的小小补偿,没必要吹毛求疵。岂不知,这些“小腐败”点多线长、面广多发,像白蚁食木一样啃噬着党员干部形象、削弱着党的执政根基。因此,对腐败的苗头性问题应及时约谈或进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惩治腐败问题上,一切“温情”的土政策必须废止,一切“罚酒三杯”式的假惩罚必须摒弃。只有对“苍蝇”式的腐败依法惩治,才能有针对性地编织起严密的制度笼子。
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应杜绝“选择性反腐”。零容忍意味着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意味着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因此,应避免怕碰硬、怕动真,不能碍于情面,不能惧于腐败分子的余威,坚持既抓大,又抓小,不放过“老虎”,不遗漏“苍蝇”。同时,在反腐倡廉的方式上,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既坚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各级腐败分子,也注重创新反腐的方式方法,改革和优化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
把反腐之剑高高举起,把反腐之网织密织紧,涵养廉洁奉公的政治品格,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越来越紧密。期待零容忍成为坚韧不拔、一以贯之的反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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