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服务和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直接理论依据,是引领和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权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国家法治软实力、硬实力和巧实力的重要学理支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其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利于深刻回答我国法治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的重大问题。我国的法治和依法治国,是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保证政治文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始终不渝地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正确方向,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时代使命和理论品格。
其二,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利于深刻回答我国法治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走什么道路的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回答了我国法治体系的根本性质,指明了我国法治的前进方向,标识了我国法治发展的基本道路,保证我国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和道路顺利前进。我国的法治体系建设和依法治国事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我们建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而绝不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法治理论和法治体系,我们走的是一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而绝不照搬照抄西方的宪政制度和法治模式。
其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利于深刻回答和解释我国法治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科学界定和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等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命题,有利于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基本原则,有利于正确理解和处理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从国情出发与学习借鉴等重大关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强有力的学理支撑,不断引领和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一个庞大系统,主要由三个层面的内容构成: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价值和精神文化,包括社会主义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论、法治信仰、法治文化、宪法法律权威等。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支柱和理论基础。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和运行体制,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法律制度支撑和运行机制。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行为活动和实践运行,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等。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基础和实现方式。
在不同的比较框架和观察视角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不同的多方面特征。例如,阶级性与社会性相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政治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统一等等。在所有的特征中,最根本、最重要、最关键的是法治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方向问题、道路问题和前途命运问题。
坚持我国法治的社会主义性质这一根本特征,关键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基本的特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3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这就告诫我们,理解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特征,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统一起来,而绝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理解。
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特征的前提下,在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础上,我们也应当注意借鉴和吸收国外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和人类共同创造的法治文明成果,顺应当代世界法治文明时代潮流,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同时充分体现了它的独特文化特征。我们应当尊重人类政治文明的法治规律(如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得为,对于公民而言法不禁止即自由,法无明文不为罪,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司法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等),研究相关法治原则(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溯及既往,法律的规范性、公开性、可预测性、可诉性等),借鉴相关法治程序(如行政诉讼法程序、刑事诉讼法程序、民事诉讼法程序、立法表决程序、行政决策程序等)。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对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应该秉持兼容并蓄的态度,虚心学习他人的好东西,在独立自主的立场上把他人的好东西加以消化吸收,化成我们自己的好东西,但决不能囫囵吞枣、决不能邯郸学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进程中,我们要“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这是我们学习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特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所应有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通过系统学习和深入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说明中提出的一系列新精神、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应当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道路自信,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理论自信,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自信,不断增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探索的实践自信,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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