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县城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在我国,县级行政单位有县级市、市辖区、县及自治县、旗等。县城指行政区划体系中级别为县的城镇,主要指县政府所在地,即城关镇区。尽管我国县城数量多、基数大,是地区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然而近年来,我国县城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并不乐观。县城具备一般城镇发展的基础,但大多数县城经济不发达、缺乏活力,在集聚人气方面缺乏吸引力,导致多数县城规模过小,资源使用方面没有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经济。有研究指出,阻碍我国县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其规模偏小、密度偏低,人口压力和负担较小,城市集聚效应的发挥程度不够。因此,促进未来我国县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扩大人口规模,提高人口密度,从而促进包括县级市在内的中小城市经济效率的提高(刘云中:《县(市)区划调整与县级城市发展研究》,《中国市场》,2013)。

县城在经济社会体系中的重要性

古语说:“郡县治,天下安。 ”从全国范围讲,县城是我国行政级别中的微观层级,是城市的基本细胞;从国家城镇体系讲,县城是基本的层次,是功能完备的单元,也是行政级别中最稳定的一节;从县域范围内讲,县城是县域范围内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是经济发展的龙头,更是重要的增长极。所以,县城在我国经济社会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县城是国家行政体系的基本细胞。县制在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时间悠久,在历朝历代的更迭中,县制基本稳定。县城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具有承上启下、沟通上级与基层的重要作用,成为地方行政与基层行政之间的中间环节,也是全国行政的重要基石,对稳定政权起到保障作用。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基本层次。在我国的行政区划体系里,县是基本功能最全面的微观单位。乡镇不算是完整的行政单位,无法实施独立的财政预算,在各项公共服务方面,乡镇都有限制。县城具备较为完整的空间体系、经济体系、社会体系与文化体系,具有独立的事权、财权和资源配置权,拥有独立的县城和市政府所在地,基本具备了城市所应有的结构和功能。费孝通说,在封建社会,县以下并不存在任何行政单位。知县是父母官,是亲民之官,是直接和人民发生关系的皇权的代表(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上海观察社,1948年,第46页)。“县域政府是社会最基本的行政治理单元,处在城乡结合的交汇点,是连接城乡的纽带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节点’,发挥着接受大城市辐射、带动小城镇发展的承上启下的作用”(刘明慧、齐海鹏:《城镇化、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县域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山东经济》,2011)。

县城是县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县城“在城乡经济运行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示范引导以及重要载体和经济主导作用”(崔立烨、田现雷:《城乡统筹发展观与县级城市总体规划的思考》,《现代商业》,2009)。县城作为大中城市和乡村之间联系的纽带,是县域的信息聚集与扩散中心,能够把大城市的新技术、新思想、新观念带到农村;作为县域经济和社会活动的集聚地,县城集聚着整个县域的优势,对县域的发展起组织、带动和示范作用。县城总揽农村全局,是城乡差异明显、也是关联度最大的典型地域,是吸纳农村人口、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载体,对我国农业发展起重要带动作用。此外,由于最接近基层和农村,县城具有较强的地方性特征,很好地保留了地域文化遗产和风俗习惯。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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