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发展(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发展(2)

二、关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可能简单移植西方法治的“飞来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探索,必须符合法治发展普遍规律、契合中国具体实际,既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也要继承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规划自己的法治蓝图,铺就自己的法治道路。

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的治国理政实践中,探索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决定》对此进行了深刻总结。《决定》明确指出,要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其核心要义有三: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个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只有坚持这个要义,才能立足中国国情,建设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前进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遵循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发展的普遍规律,把握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实际,探索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制度构成的制度体系。法治是规则之治、制度之治,规则是制度的具体构成,而制度则是规则的统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以这些制度为核心所构建起来的一系列制度体系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从实践中经过不断总结提炼、发展完善所形成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对法治国家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的重大贡献。它立足中国国情,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要求,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鲜明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难题,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以及实现途径等基本问题的集中体现和系统认识,丰富了法治的理论内涵,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我们应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我国法治发展的实践经验与伟大成就充分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符合法治发展的基本规律、切合中国具体实际、为实践所证明的正确道路,是代价最小、速度最快和成功系数最大,富含理性与智慧、容纳改革与创新的探索之路。我们应当毫不动摇地坚定立场、辨清方向、扫除干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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