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6)

摘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奋发有为,真抓实干,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而努力奋斗。

(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活力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强化中央和自治区改革方案的落实,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鼓励我区先行先试的三项重点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前置审批,推广“三证合一”、网上并联审批等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制定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扩大蒙西电网多边交易和蒙东大用户直供规模,做好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实施霍林河、棋盘井微电网示范工程。加快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修订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完善地方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管理,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做好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严格政府举债行为。深化金融领域改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出台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全方位扩大开放。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带来的机遇,找准我区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定位,做好与国家规划的衔接配套,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中拓展发展空间。创新同俄蒙的合作机制。编制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争取将我区向北开放重大事项和项目纳入国家顶层设计。加快建设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办好中蒙博览会。加大口岸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与俄蒙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扩大商贸往来和人员交流,全面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加快推进区域协作。抓住京津冀产业转移的机遇,在乌兰察布、赤峰等地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发展“飞地经济”。进一步完善京蒙合作机制,加强蒙晋冀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积极推广浙商产业园、鄂尔多斯市江苏工业园等模式,打造高水平产业承接平台。跟踪落实我区与外省区市签订的合作协议,推动合作项目尽快落地。全年争取引进国内(区外)到位资金5000亿元左右。

(五)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重点解决400万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保障进城农牧民工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障对农牧民工的覆盖面,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探索农牧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民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坚持规划先行,编制实施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抓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积极推动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产业与城镇、城镇化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协调发展。着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管网普查,推动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完善价格机制等途径,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不断提高城镇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引导和监管,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基础数据共享的城市数据中心,推动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园区建设。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围绕“产城融合”推进县城和中心镇扩容提质,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城乡连接、共建共享。推动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发挥比较优势,统筹扩大规模、做响品牌和错位发展,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继续抓好“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确保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落实到位,提升县域治理和自主发展能力。加大对非公经济的扶持力度,制定非公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中小微企业普惠制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构筑经济优势互补、功能定位清晰、资源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大力推进呼包鄂一体化,率先在交通、通讯、金融等领域实现同城化。积极推进乌海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加大区域内资源要素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扎实推进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建设,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认真落实国务院支持东北振兴的政策措施,促进东部盟市加快发展。推进资源型地区和林区转型发展,加大对牧业旗县、边境旗市、三少民族自治旗、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的扶持力度。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