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2)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2)

摘要:实现新发展任务艰巨,创造新业绩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聚焦重点领域,奋力改革攻坚,在行政体制、国资国企、农村、财税、金融、医药卫生、教育等领域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突出简政放权,建立并运行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撤销省招标局,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由合肥市平台办理;省级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整合顺利完成,县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责实现“三合一”。地质勘查等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三证合一”试点逐步推开。省属4户2对企业合并重组,江汽集团实现整体上市,市县国资国企改革扎实推进。首批20个试点县(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部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试点顺利推进。 83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新增上市企业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45家,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挂牌企业244家。

坚持高起点推进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融入长三角,复制推广16项上海自贸区制度成果,合肥海关实现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合肥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顺利运行,芜湖港进入国家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合新欧国际货运班列开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运行。加快外贸转型升级,进出口总额492.7亿美元,增长8.2%,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快速增长。持续推动招商引资提质提效,亿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942.4亿元,增长16.9%,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23.4亿美元,增长15.5%。

积极推进对外交流合作,外事侨务、对台、港澳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是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认真贯彻中央定向调控政策,把发展实体经济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持续扩大有效投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21256.3亿元,增长16.5%,亿元以上项目新开工1863个、建成922个。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合肥铁路枢纽及南客站、宁绩高速、徐明高速安徽段建成运营,完成新改建国省干线公路1260公里,杭黄铁路、庐铜铁路、济祁高速、淮水北调、淮干蚌浮段、淮南—上海特高压输变电等项目加快推进。积极促进消费需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20.8亿元,增长13%,大力培育旅游、信息、健康、养老、文体等新的消费增长点,实施宽带安徽和信息惠民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城市商贸服务示范区建设,旅游总收入3430亿元,增长14%,信息消费规模1498亿元,增长44%。

坚持多措并举促进实体经济稳步发展。扩大营改增试点,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减少市场主体税费负担466亿元。出台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全年本外币贷款余额22754.7亿元,增长15.6%,直接融资1738.3亿元,增长61.2%。新安排31亿元充实政策性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努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省政府负责同志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具体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出台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意见,实施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现代医药等产业加速成长,新型显示、机器人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顺利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8378.9亿元,增长22.5%,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71家。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行业快速增长。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深入实施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农民合作社10089个、家庭农场11280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21个。新增耕地流转面积529.3万亩,流转率达41.1%。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8372.1亿元,增长12.7%。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除险加固病险水库400座,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733.8万亩。美好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完成1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245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4840公里,新解决5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实施居住证制度,进城落户农民逐步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展开34个省级开发区产城一体试点,城镇功能和面貌进一步改善。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体制机制,我省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

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业废气、城市扬尘、燃煤小锅炉、秸秆焚烧、机动车尾气等得到有效治理,新建29台火电机组和19套水泥脱硝设施,全省已建脱硝设施的火电机组和水泥生产线比例分别达 92.3%、81.7%,淘汰燃煤小锅炉2797台、黄标车和老旧车29.7万辆,省级投入11.5亿元奖补资金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流域、重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淮河、巢湖水质稳定向好。启动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深入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新造林226.3万亩。巢湖流域、黄山市列为国家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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