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如何走?(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如何走?(3)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只有人民真诚拥护法律,内心信仰法律,全力捍卫法律,法治才能实行下去。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要坚决抵制和反对那些反人民、反法治的人治观念。凡认为法律是用来管人民治人民的,认为自己是“牧民者”,人民是被法律所治者的观念,都是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原则背道而驰的。

李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公平正义是法律的灵魂,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重要手段和最有效方式。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决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这“四个都”,全面诠释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既突出了对公权力进行制约监督的重点,也重申了普遍守法、平等守法的原则。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质是权利平等、义务平等,重点在于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消除特权。中国古代的法家就主张“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这是一种有保留的、不彻底的平等观,因为它为皇帝留了天窗。只要还有一个人享有不受法律惩罚的特权,那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法家的法治只不过是另一种形态的人治。人治与法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分水岭,表现在对权力和特权的态度上。《决定》强调,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必须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对于各级领导干部,不管职位多高、权力多大、在位还是退位,只要违反法律,都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档。

徐显明: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没有道德的法律难成良法,没有法律推行的道德难成善治。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道德要靠法律来维护,法律要靠道德来滋养。法治德治相结合乃古今中外之通例。西方的法治,借助宗教予以推行,宗教发挥了道德作用。中华五千年历史,道德资源丰富。“仁义礼智信”之五常,“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八德,为中国所独具。“礼法合治,德主刑辅”是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精髓要旨。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各自起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调整行为,道德调整内心,两者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国家才能治理有序。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