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主张香港实行民主,基本法规定了香港民主发展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但是,民主得有个原则,必须在基本法的轨道上,就是要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必须有利于维护香港的长期稳定,必须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往前推进,不能把西方那套搬过来。
2015年1月,香港特首梁振英发布了2015年施政报告,这份施政报告聚焦政改和民生,不仅回应了房屋问题、青年人问题、退休保障问题等社会普遍关注,给出具体措施;还首次在开篇就公开阐释“一国两制”和香港政制发展的宪制基础。施政报告指出目前香港要在落实普选和原地踏步之间作抉择,要警惕偏离香港基本法的主张,强调本港的权力来自中央,在“一国两制”下的“自治”是“高度自治”,不是“绝对自治”,更不是随意自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史无前例的体制,没有国际先例,亦没有“国际标准”,要实现普选行政长官,必须符合香港基本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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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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